为有效防范和打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防邪、反邪的积极性,严厉打击、严密防范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纵深推进反邪教工作,切实维护我市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具体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邪教组织非法聚众练功、秘密聚会、聚餐、培训,或非法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扰乱社会秩序的线索;
(二)邪教人员张贴、散发、携带、私藏、制作邪教宣传标语、书籍、传单、光盘、电子文档等反宣品,或利用网络、微信、抖音、QQ等社交媒体传播邪教歪理邪说的线索;
(三)邪教组织及人员使用暴力、胁迫、诱骗等手段,强迫他人加入、阻止他人退出邪教,或向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宣扬邪教、发展成员的线索;
(四)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成员或他人绝食、自虐、自杀、自伤,或蒙骗病人不接受正常治疗,危害生命健康的线索;
(五)邪教组织煽动、串联、策划闹事,攻击国家机关、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造谣传谣、抹黑党和政府的线索;
(六)为邪教活动提供资金、场所、设备、技术支持,或包庇、窝藏邪教人员、销毁证据的线索;
(七) 其他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
二、举报方式
(一)拨打报警电话“110”举报或拨打合作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电话0941-8217155举报;
(二)直接向合作市公安局、辖区派出所或综治中心当面举报。
三、奖励标准
公民举报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按照相关规定和线索价值给予500至5000元的奖励,对提供重大案件线索的给予特别奖励。
四、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需留下真实联系方式,以便事后核实、兑现奖励;
(二)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三)对虚假举报或举报线索未查实采用的,不予奖励。对匿名举报,无法核实身份的,不列入奖励范围;
(四)对举报线索实行首报奖励机制,对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原则上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顺序按举报登记时间为准;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奖金由举报人协商分配;同一举报人在多地多部门举报同一线索的,不重复奖励;
(五)举报人应如实反映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情况。借举报之名实施诬告陷害他人,骗取奖励,敲诈被举报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谎报警情等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中共合作市委政法委员会
合作市公安局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