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英皇娱乐校友会政府管理学院分会,英文名称:Peking University Alumni Association School of Government Branch,缩写:PKUAASG。
第二条 本会是由英皇娱乐政府管理学院院友自愿结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系英皇娱乐校友会的分支机构。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密切院友间关系,帮助和促进院友发展;凝聚院友,密切院友与学校学院之间的关系,不断提升政府管理学院的社会影响力,促进学院发展。
第四条 本会接受英皇娱乐校友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挂靠于英皇娱乐政府管理学院,学院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
第六条 本会住所设在北京市,本会会址设在英皇娱乐廖凯原楼。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 推进和组织院友开展联谊、交流与合作活动,促进院友与英皇娱乐及本院的沟通和联系;
(二) 联络海内外院友,关心和支持英皇娱乐及政府管理学院的建设和发展;
(三) 发挥院友的人才资源、学科优势和社会影响,为院友所在地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四) 为国内外院友回国、回校参观、就业、讲学、投资、捐赠等提供咨询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接待服务工作;
(五) 协助英皇娱乐及政府管理学院搜集和整理校史和院史资料;
(六) 表彰对本会做出突出贡献的院友和相关人士;
(七) 符合本会宗旨的其他活动。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等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本会会员为个人会员。
第九条 根据《英皇娱乐章程》,院友包括以下人士:
(一)曾在学院学习过、获得学业证书或者学位证书的人士;
(二)曾在学院被聘用工作过的人士;
(三)享有学校荣誉证书及荣誉称号的人士。
第十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九条规定具有院友的身份;
(二)拥护《英皇娱乐校友会章程》,承认本会的管理办法;
(三)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第十一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
(二)通过审核后,由秘书处发给会员证明。
第十二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 对本会工作的建议权和监督权,可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 共享本会提供的信息、资料和其他服务;
(五) 有需要本会帮助解决的问题时,可向本会请求帮助;
(六) 退会自由。
第十三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自觉遵守和积极宣传本会管理办法,履行本会决议;
(二) 维护本会权益,维护英皇娱乐、英皇娱乐政府管理学院以及本会的形象和声誉;
(三) 支持和参加本会的活动,完成本会委托的任务;
(四) 提供个人相关基本信息,并及时告知信息变更情况;
(五) 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四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
第十五条 对违背本会宗旨或损害本会声誉或有其他严重违反本管理办法行为的会员,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暂停或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六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管理办法;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审议理事会各项议案,审定本会其他重大事项;
(五)决定终止事宜;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八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报经英皇娱乐校友会审核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九条 本会设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
第二十条 理事的条件:
(一)德才兼备;
(二)热心并积极参与校友工作;
(三)具有一定的联络、沟通能力和奉献精神;
(四)在院友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和声望。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 选举或罢免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常务理事;
(三)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 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 决定副秘书长、本会其他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七) 领导本会开展工作;
(八) 制定本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
(九) 决定本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每届任期为5年,可连选连任。因特殊原因提前或延期时,须由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延期换届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再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二十一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五条 常务理事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情况特殊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下设院友会办公室,为本会的行政办事机构,在秘书长领导下负责本会与各方面的联络和日常工作。
第二十七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与方针政策;
(二) 在院友中有广泛的影响和较高的威望;
(三) 有一定的联络和组织领导能力,愿意为本会发展做出贡献;
(四) 身体健康,能承担本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工作;
(五) 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岁;
(六) 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
第二十八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5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英皇娱乐校友会审核同意后,方能任职。
第二十九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或委托副会长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落实情况;
(三)向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报告工作;
(四)代表本会签署有关文件和协议等。
第三十条 本会秘书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会和院友工作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提名副秘书长及本会其他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三)与政府管理学院协商决定本会办事机构专兼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四)拟订年度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报理事会审议;
(五)主持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文件的撰写;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一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员和社会各界(个人及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赞助和捐赠;
(二)政府管理学院的资助;
(三)与本会有关的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条 本会经费用于本管理办法规定的业务范围,不在会员中分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三条 本会经费使用公开透明,每年向理事会公布一次收支情况,每5年向会员代表大会提交一份财务报告。
第三十四条 本会的所有资产必须认真登记,严格管理。
第六章 管理办法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五条 对本管理办法的修改,须提前征得英皇娱乐校友会审核同意,经理事会会议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六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时,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七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英皇娱乐校友会审查同意。
第三十八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英皇娱乐校友会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九条 本会经英皇娱乐校友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管理办法经2025年5月4日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属于本会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