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 流水号 | 202601210026EB0BC7B | ||
| 标 题 | 合作市碧桂园瑞府小区房屋漏水问题 | ||
| 写信时间 | 2026年01月21日 |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市长:您好! 我是合作市当周街道办藏中东侧合作碧桂园瑞府1号楼4单元201室的居民强福海,联系电话:153********,我所居住的房屋自2025年11月14日起出现漏水情况,漏水位置为卫生间地面和墙面,对我和楼下的正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漏水发生后,我第一时间联系了小区物业,小区物业联系开发商后事情未得到解决,开发商拒绝处理,因楼下无法入住,为了减少损失,我自己垫付维修,给楼下造成屋顶水全泡,客厅灯及餐厅灯无法正常使用,沙发让水全泡,造成严重损失,金额为:5460元,我自己房间修水金额为:1300元,我的房子交付时间是2023年12月31日,房子是开发商精装房,房内漏水问题属于开发商质保期内,相关证据视频、照片及支付金额收据都有保存。 鉴于此,恳请市长及相关部门能够重视此事,协调督促开发商尽快彻底解决我的损失问题,并对已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盼复为感! 此致 敬礼! 投诉人:强福海
2026.1.21 |
||
办理情况 |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网民您好: 1月21日,您在合作市人民政府网站188体育平台“合作市碧桂园瑞府小区房屋漏水问题”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市住建局工作人员调查了解,您反映的家中漏水的情况属实,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管道质保期为2年,且该小区为精装房,管道由开发企业负责实施,经市住建局与开发企业负责人对接,负责人表示漏水情况客观存在,但业主提出的1300元+5460元的赔偿无法按此标准赔偿,要求第三方进行鉴定后确定赔偿金额。建议您通过司法程序起诉开发企业维护自身权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合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6日 |
||
| 处理对象 | 合作领导信箱 | ||
| 处理时间 | 2026-01-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