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11-18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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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市住宅小区停车管理办法》经2021年11月10日市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由合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1年11月18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一、制定目的 为规范我市住宅小区车辆停放管理,保障住宅小区停车规范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甘肃省物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合作市住宅小区停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停车管理。本《办法》所称停车场地包括:住宅小区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位),住宅小区内的防空地下室依照规定允许用作停车的 泊位,经业主大会同意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而设置的公共停车泊位。 三、具体内容 全文共计26条,详细从办法适用范围、停车场界定、管理原则、责任划定、义务、职责等方面规范了我市住宅小区车辆停放管理,保障住宅小区停车规范有序。 相关文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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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合作市住宅小区停车管理办法》政策解读.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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