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05-17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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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时间 《合作市农牧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经2021年5月12日市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由合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1年5月17日发布,并于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二、制定意义 全文共分五章共计五十九条,《合作市农牧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为我市全面推进农牧村集体“三资”网络化监管体系建设,以现代化的监管手段,实现对农牧村集体“三资”实时查询、实时分析和分级监管。 三、主要内容 第一章总则共分3条,第二章资金管理共分四节20条,具体为财务预决算制度、财务收入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财务公开制度。第三章资产管理共分四节17条,具体为资产清查制度、资产台账管理制度、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资产经营制度。第四章资源管理共分四节17条,具体为资源登记簿管理制度、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制度、资源承包和租赁合同管理制度、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制度。第五章附则共分2条。 相关文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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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合作市农牧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政策解读.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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