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1.1 200 OK Server: VWebServer/6.0.0 Date: Mon, 29 Dec 2025 13:57:29 GMT Content-Type: text/html Content-Length: 540657 Connection: keep-alive Last-Modified: Fri, 05 Dec 2025 09:21:18 GMT Accept-Ranges: bytes Vary: User-Agent,Accept-Encoding Cache-Control: private, max-age=600 Expires: Mon, 29 Dec 2025 15:18:42 GMT ETag: "83ff1-64530f7d2f3c0-gzip" Content-Language: zh-CN
| 时间:2023-10-25 10:43:06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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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财政厅 188体育平台印发《甘肃省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甘财预﹝2014﹞26号 省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强化预算支出责任,硬化预算约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甘肃省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甘肃省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 甘肃省财政厅 2014年5月8日 甘肃省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强化预算支出责任,硬化预算约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188体育平台甘肃省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1﹞219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预算部门和财政部门开展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编制等管理活动。 预算部门(包括所属预算单位、项目单位等,以下简称预算部门)是指与财政部门直接有预算缴拨款关系的省直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独立核算的法人组织。 第三条?绩效目标是指预算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包括绩效内容、绩效指标和绩效标准。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是绩效运行监控的主要内容和绩效评价实施的重要依据。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的第一环节,与部门预算一同编制、一同审核、一同批复。 (一)绩效目标按照预算支出的范围和内容,分为基本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部门支出绩效目标。 基本支出绩效目标是指部门基本支出在本年度内所预期达到的对本部门正常运转和完成履职任务的保障程度。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是指通过具体项目的实施,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部门支出绩效目标是指预算部门按照确定的职责,利用全部财政性资金在一定期限内所预期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共同作用达到的综合绩效结果。 (二)绩效目标按照预算支出的时效性,分为年度目标和中长期目标。 年度目标是针对期望达到的年度结果设定的目标,反映某项预算支出在一个预算年度内需要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中长期目标也称为战略目标,是针对期望达到的中长期结果设定的目标,反映某项预算支出在跨年度存续期内所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中长期目标应分解为年度目标。 第四条?绩效目标管理是指财政部门或预算部门以绩效目标为对象,以绩效目标的编制、申报、审核和批复为内容所开展的管理活动。 第五条?绩效目标管理的对象包括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资金和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按照预算级次,可分为本级预算管理的资金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资金。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财政部门是绩效目标管理的综合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与制定绩效目标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建立完善与绩效目标管理相匹配的绩效指标体系,统一管理绩效评价专家库和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的中介机构库,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二)组织与指导本级预算部门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包括审核与批复本级预算资金绩效目标,开展本级预算资金绩效目标的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再评价; (三)指导下级财政部门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第七条 预算部门是绩效目标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部门绩效目标的编制、预评和申报工作;组织与指导下属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并负责审核、评价、汇总和申报工作; (二)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审核意见,修正完善绩效目标;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批复意见,将其细化批复到项目单位; (三)开展绩效目标的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并按规定报告财政部门。 第八条?项目单位是绩效目标管理的执行主体,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单位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的编制、自评、申报和修正完善等工作; (二)健全管理制度,建立纠偏机制; (三)组织与实现项目资金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评价,按规定程序和时间上报评价结果。 第三章 编制规范 第九条?绩效目标编制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进行,编制范围由财政部门确定。 第十条?绩效目标编制包括设定绩效目标、制定绩效指标及其标准值、设置评分权重。 第十一条?绩效目标由预算部门申报预算和项目单位申请财政性资金时填报。执行中申请调整预算的,应当随调整预算一并上报调整的绩效目标。 第十二条?绩效目标的编制依据: (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三)部门职能职责及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 (四)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 (五)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或项目规划; (六)财政部门年度预算编制要求; (七)预期可获得的预算资金规模; (八)相关历史数据、行业标准; (九)其他符合财政部门要求的相关依据。 第十三条?绩效目标的编制原则: (一)相关性原则。绩效目标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职责及事业发展规划,并与相应的预算支出范围、资金使用方向、预期效益和效果紧密相关; (二)可量性原则。绩效目标应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量化,按照政府收支分类,将绩效目标编制到“类”、“款”、“项”级科目。表述绩效目标须以定量为主,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应当采用分级分档的形式定性表述,并具有可测量性或可评估性; (三)合理性原则。设定绩效目标时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与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资金额度相匹配,应当有明确的完成时限和数据支持; (四)结果导向性原则。绩效目标应当以结果应用为导向,选择目的性强、说服力大、利用价值好、影响程度深、社会关切度高的关键性指标。 第十四条?绩效目标的编制方法: (一)梳理支出功能。包括部门职能、预期投入、支出范围、资金性质、实施内容、工作任务、受益对象等; (二)确定预期目标。科学评估预算支出在一定时期内所要达到的预期产出和效果,确定所要实现的总体绩效目标和年度目标,并以定量或定性形式进行表述; (三)提炼绩效指标。将预算支出的总体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分解,结合部门的各项具体工作职责,将其转化为具体的工作任务,确定每项工作任务预计要达到的产出和效果,从中总结、提炼最能反映总体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关键性指标,并根据其可以量化评估的现实条件,将其确定为相应的绩效指标; (四)评估绩效标准。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按标准赋值;没有现成标准的,通过收集相关基准数据,如过去三年的平均值、平均趋势,以前某年度的数值及环境条件,相近项目或部门的先进水平、行业标准、经验标准等,确定绩效标准,并依据项目预期实施进展,结合预计投入的资金规模,确定绩效指标的具体数值。 第十五条?绩效目标的主要内容: (一)部门职责和事业发展规划等; (二)财务(财产)制度和收益管理措施等; (三)预期产出,包括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数量目标、质量目标、效率目标和成本目标等; (四)预期效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政治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五)社会公众、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满意度; (六)达到预期产出所需要的成本资源; (七)衡量绩效目标的绩效指标和评价标准; (八)其他。 第十六条 绩效目标的指标设定: (一)绩效指标是衡量和评价预算支出预期达到的效益、效率、效果以及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工具,是绩效目标的细化和量化。绩效指标应与绩效目标对应一致,突出重点,系统全面,便于考核。 (二)绩效指标按性质可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 共性指标是绩效目标的概括性描述,适用于所有预算部门和所有项目,共性指标由财政部门统一确定。 个性指标是针对部门的行业特点和预算支出具体项目特性来设置的特定指标,是共性指标的细化,个性指标由财政部门会同预算部门共同确定。 (三)绩效指标按内容可分为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 产出指标是反映预算部门根据既定目标计划预期完成的产品和服务情况的指标,可细化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成本指标。数量指标反映预算部门计划完成的产品或服务数量;质量指标反映预算部门提供产品或服务预期达到的标准、水平和效果;时效指标反映预算部门提供产品 或服务的计划进度和效率;成本指标反映预算部门提供产品或服务预期所需成本资源。 效益指标是反映与既定绩效目标相关的、预算支出预期结果的实现程度和带来影响的指标,可细化为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以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经济效益指标反映预算支出对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社会效益指标反映预算支出对社会事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生态效益指标反映预算支出对自然环境带来的影响和效果;可持续影响指标反映预算支出对经济社会带来影响的可持续期限等;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反映目标对象、受影响群体或社会公众对预算支出效果的满意程度。 (四)绩效标准是设定绩效指标具体值时的依据或参考,一般包括历史标准、行业标准、计划标准、财政部门认可的其他标准等。历史标准是指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行业标准是指国家公布的、与行业相关的指标数据;计划标准是指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 第十七条 绩效目标的编制要求: (一)基本支出绩效目标编制。根据国家和当地党委政府政策要求、本部门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最低需要、完成履职尽责任务计划、财务(资产)管理情况等,评估基本支出预算及预期效果,编制《基本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1)。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根据项目功能特性、环境支撑条件以及预算资金可满足程度,评估项目实施在一定时期内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其中: “打捆项目”可以作为一个项目申报总体绩效目标,编制绩效指标,或者将“打捆项目”细化为若干子项目,但需分别说明各个子项目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